汤阴县检察院联合共青团汤阴县委和汤阴县羑里城办事处共同成立未成年人综合观护帮教基地,将作出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等处于考察期的涉罪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构建了一个专业、全面、有温度的综合观护帮教基地,实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全方位观护帮教。基地内部设施功能齐全,有党员活动中心、少年活动中心、图书室、书画室、心理咨询室、家事调解室、法律咨询室等,被帮教未成年人可以在这里接受法治教育、感化教育、心理矫正、义务劳动等帮教活动,充分保障了帮教实效。
2020年7月7日,汤阴县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钞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未检干警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和宣传教育对钞某某进行“初次谈话”,通过谈话、心理测评报告、社会调查了解钞某某的具体情况,并综合其性格特点、涉罪原因、生活境况、家庭环境、教育情况等方面,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以综合观护帮教基地为平台,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回正规。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长期工程,今后,汤阴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未成年人综合观护帮教基地为契机,积极探索,构建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